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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牵引车等)使用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2026-10-30 |来源:江苏认证咨询网|作者:小润 |阅读:9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牵引车等)使用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摘要:办理叉车、牵引车等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需备齐出厂资料、首次检验报告、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证件等材料,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关键词: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叉车、检验。

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叉车、牵引车、推顶车等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须向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方可合法运行。

所需手续和材料

  • 出厂资料: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整车合格证上应载明)。进口车辆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 首次检验报告:由核准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首次检验合格报告,证明车辆安全性能达标。
  •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等。
  • 作业人员证书:持有效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使用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意:未经首次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不得投入运行。使用登记证需随车携带或置于存车场所,以备监督检查。

对于需要改造或移装的车辆,还需重新办理相关告知、检验和变更登记。日常管理中,使用单位应按时进行年度检查,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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