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 企业研发机构核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南
省级研发机构核定指南
经核定的研发机构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进口设备免税、政府项目优先支持等政策。
一、认定条件
有固定研发场所≥200㎡;研发设备原值≥5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20人(高级职称或博士≥3人);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3%。
二、申报类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流程
企业申报→市科技/工信局初审→省级评审(含现场考察)→公示→认定,周期6-9个月。
四、材料清单
申请书、研发人员名册(含学历和社保记录)、研发设备清单及发票、近三年研发项目清单、知识产权证书。
建议研发投入稳定后再申报,避免被现场考察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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