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与入库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与入库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后可享受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
一、基本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2亿元;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类。
二、科技人员指标
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10%。科技人员包括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人员。
三、研发投入指标
| 销售收入 | 研发投入占比 |
|---|---|
| ≤5000万 | ≥5% |
| 5000万-2亿 | ≥4% |
四、科技成果指标
按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评分,I类知识产权(发明等)得分高于II类(实用新型、软著)。
五、入库流程
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填写自评表→上传证明材料→省级科技部门审核→公示→入库。
六、入库编号有效期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评价年度,入库登记编号当年有效,次年需重新评价。
建议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入库,及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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