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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23问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20年02月14日

人才服务23问

1、“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主要包括哪几部分?
答:“345计划”包括3个子计划,分别是急需紧缺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又称“3计划”),海外高端创新团队集聚计划(又称“4计划”),以及海外专家工作室柔性引才计划(又称“5计划”)。

2、我们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想从国外引进一个团队开展项目研发工作,如果想申报“4计划”,团队应具有什么条件?
答:创新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组成,人数3-5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带头人和至少1名核心成员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带头人不超过65周岁,核心成员不超过55周岁。为我市企业新近引进,申报时已到岗并应与企业签订不少于项目实施周期的正式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均不少于6个月。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具有一定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验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或获得业内较高水平的奖项、奖励、论文著作等;
(四)其他我市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3、我是美国人,曾在美国某大学任职教授,刚加入南京市第一医院工作,请问能申请哪一个计划?
答:如果您计划长期在国内工作,建议您申报“3计划”,具备条件为外国国籍,并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引进后能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三年,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申报前在我市工作不超过1年等。如果您只是和第一医院短期合作,可以申报“5计划”,具备条件就相对简单了,只要达到一定的服务时间,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承担的项目应符合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在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能为工作室做出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即可。

4、“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适合哪些单位申报?
答:“3计划”和“5计划”的用人单位是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以及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的新型研发机构和各类企业;“4计划”的用人单位应为我市各类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或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近三年销售年增长率连续达30%以上(备案新型研发机构,进入我市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的企业,可不受销售收入或年增长率的限制);企业为引进的创新团队配套项目经费应不低于市、区(园区)财政资助总额。

5、我们单位经常会引进一些外国人才来进行短期项目合作,是不是符合“5计划”申报条件?
答:首先,您的单位需符合挂牌海外专家工作室的条件,每年引才不低于10人次,每年引进的外国人才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次,引进的外国人才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承担的项目应符合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在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能为工作室做出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如何申报?
答:“345计划”实施常年申报,集中评审。申报主体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登录申报网站(http://qiye.nanjing.gov.cn),按“市级部门”选择“市科技局”,点击“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使用“我的南京”APP扫码登录后,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经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江北新区、各区(园区)科技人才主管部门受理后导出申报书及附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初审部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人员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7、如果入选了“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答:对引进急需紧缺外国专家的,给予用人单位最长3年,每年每人最高60万元的引才补贴;对引进海外高端创新团队的,按到岗资助、中期评估、结题验收4:4:2的比例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元项目资助;对挂牌成立海外专家工作室的,给予用人单位30万元启动经费。对柔性引进外国人才的,据实给予最长3年,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用人单位每年最高30万元的柔性引才补贴。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还可以享受优先申报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申领南京市民卡(A卡)、办理《南京人才居住证》B证并享受《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D类以上人才安居政策。

8、“345计划”中关于“外国专家(外国人才)”如何界定的?
答:“345计划”中的外国专家(外国人才)是指持有外国护照,入外国国籍的人才;不包括未能加入外国国籍,只取得了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9、“5计划”中提到工作室每年柔性引进的外国人才不少于10人次,这个是怎么定义的?
答:“人次”的定义,是指外国人才为工作室服务的次数。

10、“3计划”和“5计划”中,对引进的海外人才,都是“据实”给予引才补贴,想了解一下什么是“据实”?
答:这里提到的“据实”,是指按照用人单位引进这个专家(人才)实际支付的费用进行一定标准的补贴,需要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协议、财务凭证、出入境记录、来宁机票等为依据,采用的是先支付后核销的方式。

1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两证整合”指的是什么?
答: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审改办正式以《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2015〕95号)复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同意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许可实施工作。对来华工作90日以上的,“两证整合”即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可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

1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的申请条件?
答:申请条件如下: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1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什么部门负责受理?
答:驻宁省(部)属单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由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局负责受理(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技会堂8号门3楼电话:83236024)。南京市属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提出业务申请。业务受理点设在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咨询电话:025-68505235、68505236。

14、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来华工作90日以上)的具体流程?
答: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人单位或委托专门机构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注册账号,在线提交许可申请,经批准后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二)外国人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字签证或R字签证。
(三)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15日内,用人单位在线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并至所在地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领取证件。
(四)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30日内,需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15、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需要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可登陆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fwp.safea.gov.cn/)办事流程模块查询。

16、外国人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至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是否还需要办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答:根据2017年3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第32号令)规定,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不再至被授权单位办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17、什么是南京人才居住证?
答:《南京人才居住证》(又称“南京蓝卡”),是指引进到本市创业和工作的海内外人才,按照自愿原则申领的,作为在本市居住、工作和办理相关权益的凭证。根据申领对象不同,居住证分为A证和B证两类。

18、什么样的人才可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
答:居住证A证申领人包括两类,一是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非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二是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外国籍人员。居住证B证申领人主要为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如:“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创业南京人才计划”以及“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

19、申请居住证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主要需提交以下几类材料:
(一)身份证或护照;
(二)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彩色免冠照片;
(三)申请人在我市工作或创业证明:如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四)在本市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半年期以上并经区级以上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租赁公租房的,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五)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居住证申请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留学人员还应提交: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或在国(境)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国籍留学回国人员还另需提供外市户口本(或户口注销证明)等非南京户籍的证明材料;(七)非留学回国人员(外国籍)还应提交:硕士以上学位证书、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居住证B证除需提交(一)-(五)类材料外,还需提交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证明。
(九)配偶和子女办理副证需提交:
(1)身份证或护照;
(2)偕行配偶提供合法婚姻证明;偕行未成年子女应提供合法的亲属关系证明;

20、居住证的申领流程是什么?
答:居住证申请人登录南京市科技局官网(http://www.njkj.gov.cn/)的“南京人才居住证”专栏,注册系统,在线填写并上传附件材料。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通知申请人至服务窗口(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27、28号柜台)交验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在申请人现场交验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制证工作,并通知申请人到服务窗口领取居住证。

21、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多长?如何办理延期?
答:居住证A证有效期最长为1年、B证有效期最长为5年,但不得超过申请人劳动合同或创业的期限。居住证持有人需要办理延续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在线提交延期申请。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并发给新证,同时收回原证。

22、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哪些权益?
答:成功申领居住证A证后,持有人可以享受资金申报、创办企业、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子女就读、配偶就业等13项权益。居住证B证持有人除享有以上权益外,还可享有申报本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疗服务绿色通道、申请在本市落户(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华侨身份)、最长5年居留许可等权益。具体权益说明可登陆南京市科技局网站(网址:http://www.njkj.gov.cn/ztzl/njrcjzz/)查阅。

23、我是一名在南京创业的留学人员,我的孩子是美国籍,想在南京就读小学,请问可以通过居住证办理入学手续吗?
答:根据居住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为居住证持有人员的子女就近安排公立学校就读。首先您本人需要先申领到居住证,并为您的孩子申领居住证副证,然后登陆南京市科技局官网(http://www.njkj.gov.cn/)的“南京人才居住证”专栏下载《南京市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托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相关信息后,带好居住证和副证送至服务窗口盖章后送交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协调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办公)所在区统筹安排公立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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